毕节多地最新人事任免
12月10日上午,大方县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举行第三次全体会议。选举县人大常委会主任、县人民政府县长、县监察委员会主任、县人民法院院长、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县人民政府副县长、县人大常委会委员。
经大会依法按程序投票选举:
张锦当选为大方县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主任;
杨滨当选为大方县第十八届人民政府县长;
陈江当选为大方县监察委员会主任;
薛卫东当选为大方县人民法院院长;
彭志宇当选为大方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规定,报经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提请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批准。
刘玉华、居明旺、王升富、余大敬、肖顺平、邱林当选为大方县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副主任。
张铭、李萍、周登印、杨丽娟、王瑜、邹渐、胡从洋当选为大方县第十八届人民政府副县长。
选举产生大方县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委会委员38名,选举产生出席毕节市第三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71名。大会表决了各专门委员会主任委员、副主任委员、委员名单。
12月10日下午,金沙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举行第三次全体会议,依法进行大会选举。
大会采用无记名投票方式进行选举,经大会主席团确认:
罗智琼当选为金沙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主任;
周益军、王治明、吴玉艳、李洪强、李超军、蒋显祥当选为金沙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副主任;选举金沙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委员28名。
李涛当选为金沙县第十七届人民政府县长;
罗培林、周锋、明泽磊、徐建金、石鑫、尚金海、万纯飞当选为金沙县第十七届人民政府副县长;
王敖当选为县监察委员会主任;
李可当选为金沙县人民法院院长;
徐恺东当选为金沙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须报市人民检察院提请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批准)。
大会还选举出金沙县出席毕节市第三次人民代表大会代表45名,表决通过了县第十七届人大四个专门委员会组成人员。
12月10日上午,政协第十一届织金县委员会第一次会议举行第二次全体会议。根据政协第十一届织金县委员会第一次会议选举办法,大会采用无记名投票方式,选举产生政协第十一届织金县委员会主席、副主席、秘书长、常务委员。
王刚当选为政协第十一届织金县委员会主席。
吴超、胡常艳、刘仁海、杨松、施桃、胡慧当选为政协第十一届织金县委员会副主席。
张光华当选为政协第十一届织金县委员会秘书长。
大会选举产生政协第十一届织金县委员会常务委员63名。
12月9日下午,纳雍县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圆满完成大会各项议程,胜利闭幕。
通过依法按程序选举,会议宣布了选举结果:
于刚当选为县第十八届人大常委会主任,杨怡、高朝阳、杨洪武、王瑞岗、罗晶、杨丹当选为县第十八届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选举县十八届人大常委会委员38名。
禄斌当选为县人民政府县长,袁靓、陈毅、覃堃、林炼深、刘歆、曾涛、张梦玲当选为县人民政府副县长。
王军当选为县监察委员会主任,谌珊珊当选为县人民法院院长,张大中当选为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需报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提请市人大常委会批准)。
12月9日上午,政协纳雍县第十一届委员会第一次会议举行第二次全体会议。会议选举产生了政协纳雍县第十一届委员会主席1名、副主席6名、秘书长1名、常务委员47名。
苏毅当选为政协纳雍县第十一届委员会主席;张慧、宋邦达、张贤芬、张伟、雷彬、王昀劭当选为政协纳雍县第十一届委员会副主席;熊绍伦当选为政协纳雍县第十一届委员会秘书长。
12月9日,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第十五届威宁彝族回族苗族自治县委员会第一次会议召开第二次全体会议,大会采用无记名投票方式,选举产生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第十五届威宁彝族回族苗族自治县委员会主席、副主席、秘书长、常务委员。
大会选举禄炳军为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第十五届威宁彝族回族苗族自治县委员会主席;选举马鸿恩、吴丹玫、王才军、王梅、余崇忠、徐锋、王文佳为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第十五届威宁彝族回族苗族自治县委员会副主席;选举李顺跃为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第十五届威宁彝族回族苗族自治县委员会秘书长;选举产生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第十五届威宁彝族回族苗族自治县委员会常务委员52名。
12月10日上午,威宁彝族回族苗族自治县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举行第三次全体代表大会,选举县人大常委会主任、县人民政府县长、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县人民政府副县长、县监委主任、县人民法院院长、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县人大常委会委员。
通过依法按程序选举,会议宣布了选举结果:
杨华忠当选为威宁县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主任;
邓林当选为威宁县人民政府县长;
周乾、陈兴志、潘卫东、冶伟苍、孔天寿、朱少康当选为威宁县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副主任;
陈亮欢、马勋、陈红、李远亮、申嵩、赵诗惠、朱达聪当选为威宁县人民政府副县长;
郭家雄当选为威宁县监察委员会主任;
李剑当选为威宁县人民法院院长;
王化宏当选为威宁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报经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提请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批准)。
选举产生了威宁县出席毕节市第三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87名,表决通过了威宁县第十八届人大专委会组成人员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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